山银花不是金银花、农民种植要小心
眼下湖南、湖北等省的一些山区县正在大面积实施国家退耕还林政策,漫山遍野发展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俱佳的金银花。有的县明确提出:把金银花当作支柱产业,在短短3-5年内发展到30万亩,成为全国的金银花生产基地。
但是我们在调查中发现,这些山区县正在紧锣密鼓推广种植的“金银花”,有的是金银花,有的根本不是金银花。特别是一些苗贩子号称“金银花王”的灰毡毛忍冬,和金银花在外观上有诸多相似之处,而且确实如种苗贩子宣称的那样,产量高,开花期长,采摘方便,所以倍受过去没有种过金银花的农民的青睐。有的农民甚至刨掉刚刚栽植好的金银花苗,改种灰毡毛忍冬。
种苗贩子把灰毡毛忍冬说得天花乱坠,就是有一条秘而不宣:按照2005年版的新药典,灰毡毛忍冬不是金银花而是山银花。连金银花都不是的灰毡毛忍冬,又怎么能称之为“金银花王”呢?
金银花和山银花都含有绿原酸,但作为药用成分的木犀草苷,只有金银花有,而山银花含量很少。因此,2005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只规定了金银花为忍冬科忍冬的干燥花蕾或初开的花为金银花,并规定了金银花按干燥品计算,绿原酸含量不得低于1.5%,含木犀草苷不得少于0.10%。而将忍冬科植物的红腺忍冬、山银花、毛花柱忍冬,以及新增的灰毡毛忍冬单都列入山银花项下。新版药典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,中药处方以及各种饮片、提取物如冠以金银花名称,将只能以忍冬科忍冬为原料,否则将是不合法的。各种保健品今后也不得将灰毡毛忍冬、红腺忍冬、山银花、毛花柱忍冬等冠以金银花之名,否则就是假冒产品。
新药典的颁布和实施,使中葯向现代化、标准化方向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。如果说新药典没有实施前,把山银花当金银花还情有可原,顶多不过是以次充好,那么新药典实施以后,再以金银花的名义卖山银花,那就不是以次充好而是以假乱真了。
实际上,即使过去的药典没有明确把灰毡毛忍冬“打入另册”,在山东平邑县等金银花传统产区,人们对哪是地道的金银花也是一目了然的。尽管灰毡毛忍冬较之金银花有许多“优越性”:开花延迟,采摘方便,开花时数十朵在一起,一采一大把(而传统的金银花两朵开在一处,由此金银花也叫对花,每次只能采2朵)。灰毡毛忍冬产量较高(每亩可采200千克(而传统金银花只能采130-150千克/亩),但在正规的药材市场却根本卖不动,只有不法药材贩子以地道金银花1/4的价格收购来掺杂其中牟取暴利。
新版药典中的山银花为灰毡毛忍冬、山银花、红腺忍冬、毛花柱忍冬的统称,与金银花同属于植物分类上的同一个属,是金银花的“近房亲戚”,是南方山地上的一种灌木。金银花的道地药材在山东,尤以“平邑金银花”最有名,华东、中南、西南各省均有分布。
山银花毕竟不是金银花,尽管两者外形上很接近。山银花中皂甙含量(对人体有害的成分)明显高于金银花。传统处方中均以金银花入药,山银花的用量和市场前景有很大的局限性。日本、韩国、欧洲等的药典,也均以金银花这个种入药,若将山银花当作金银花出口,将会对我国中药材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,不利于其他中药材出口。虽然个别山银花品种的产量大,也容易采,但若要获得高的收益,只能混在金银花里以次充好,这样就对消费者起了欺骗作用,对药农不负责任。靠搀假赚钱是要冒很大风险的,尤其发展数十万亩的非药典和处方规定的“药”材,明显地要担当巨大的风险。
大力发展金银花产业化,带动广大农民致富,这个初衷必须建立在科学的论证之上。否则,以假乱真,不仅坑害了老百姓的利益,不利于“三农”问题的解决,还会加剧干群矛盾,最终背离了为农民寻找致富门的良好愿望。